台灣工業與應用數學會學術委員會組織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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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.11.22  台灣工業與應用數學會第一屆第六次理事會議通過


一、學術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係依據本會會章第廿三條之規定組織成立。

二、本委員會負責安排各項有關工業與應用數學學術活動之事宜,以激勵會員對工業與應用數學研究、教育及推廣之奉獻。

三、本委員會設委員七名,本會理事長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,其他五位委員由本會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,任期與理事長同;第七名委員由理事長和年度會議主辦單位協調產生,任期一年。

四、本委員會組織要點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